带进两名未满23岁女佣 中介公司被罚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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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中介公司老板带进两名年仅15岁和18岁的女佣,低于外籍女佣须满23岁的年龄要求,被罚款8500元。

人力部今午发表文告说,AG Employment Agency老板郑荔文(43岁)承认,她于今年11月,在没有确认女佣是否符合23岁最低年龄的要求下,就从缅甸引进两名不符合要求女佣。

案情披露,两名少女通过缅甸中介的协助来新工作,中介便指示她们谎称自己24岁,并安排她们申请新护照,显示她们24岁。

两人之后于11月5日抵达新加坡,而郑荔文则在未确认的情况下,就安排她们接受体检,以及去上名为“适应本地生活”的课程。

上课期间,两名女佣被发现长相过于年幼,人力部因此向她们问话,她们才坦诚自己未达23岁。

人力部提醒女佣中介公司,不能单凭女佣提供的护照和个人资料就相信她的年龄,必须进一步确认,包括查问女佣的父母、兄弟姐妹的年龄,以及观察女佣的谈吐、举止等,以保护雇主和女佣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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