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个人代步工具业者可从明天起申请执照

本地一家共享脚踏车业者停放在巴士站周围的脚踏车。(档案照)
本地一家共享脚踏车业者停放在巴士站周围的脚踏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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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有意在本地经营共享个人代步工具服务的业者可从明天起申请执照,与此同时,已获颁执照的共享脚踏车业者也能申请扩大车队。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文告宣布,当局将从明天(4日)起开放让业者申请共享个人代步工具和共享脚踏车服务的营业执照,截止日期为下个月11日。

文告指出,共享个人代步工具业者此次可申请的是“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执照,先试验经营较小数量的车队,让陆交局观察它们的表现,再决定是否颁发正式的营业执照。

此外,陆交局也规定,业者不能让用户把电动个人代步工具带回家自己充电。

另外,陆交局本次除了会接受有意新进市场的共享脚踏车业者的执照申请,也会让之前获颁“监管沙盒”执照的共享脚踏车业者申请正式的营业执照,也会让已有营业执照的业者申请扩大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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