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如何母亲,任由已婚男友性侵年幼的女儿长达七年,知情不报,今早遭法官重判坐牢六个月,庭上揭露她没对此感到愧疚,也不曾向身心受害的女儿道歉。


这名妈妈是一名现年40岁的华族妇女,是一名厨师,面对一项知情不报的罪状,今早认罪后被判刑。


受害女生现在16岁,她在7岁至13岁期间,长期遭妈妈的已婚男友(48岁)非礼性侵,他去年2月在高等法院被判坐牢34年和打鞭24下。


根据案情,被告在女儿六个月大时和丈夫离婚。2006年,被告在女儿四岁时认识原本驾德士的已婚男,和他发生婚外情,当时,母女一同住在娘家,女儿由外公外婆照顾。


2010年,已婚男停止驾驶德士,女生在假期期间住在他的家。已婚男却借机伸狼爪,在家性侵她,少女下体疼痛,向被告申诉。被告质问已婚男,后者否认,她就不当一回事。


接下来几次,女生每次被非礼都会告诉妈妈,希望她会加以阻止,但被告总是置之不理,久而久之,女生对性侵和非礼一事就只字不提。2013年,女生10岁时在学校里上了性教育课后意识自己被侵害,但她仍无能为力。


2014年,已婚男要求被告母女搬去和同住,少女原本反对,但被告一意孤行。


母女住进去后,已婚男公然跟女生一起冲凉。2016年,他与妻子离婚后,女生鼓起勇气向他的前妻诉苦,后者带她去见社工,才揭发他的罪行。


被告今早在庭上认罪,只求轻判,但没对女儿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