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局向凯发集团(Hyflux)的大泉水电厂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对方履行与当局之间的购水协议。


公用事业局发文告说,大泉水电厂无法履行购水协议下的合约义务,尤其是未能按照需求让水电厂继续运作。


此外,大泉水电厂也无法提供财务证据,证明水电厂有能力维持下来六个月的运作。


当局在2011年与大泉水电厂签署25年的购水协议。依照协议,大泉水电厂须从2013年至2038年的25年期间,每天提供公用事业局多达7000万加仑的淡化水。


当局表示已给予大泉水电厂足够时间履行其运作和财务方面的合约义务。大泉水电厂若不能在违约通知期间解决所有违约问题,当局将实行权力终止购水协议并取得水电厂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