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刷信用卡 男子今被控

警方起获的证物。(警方提供)
警方起获的证物。(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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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9岁男子涉嫌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未授权、高达1万8000元的零售消费,被警方逮捕。

警方昨天(3月21日)发文告说,本月16日,警方接到受害者报案,指他遗失的信用卡出现了多笔未授权交易。

经进一步调查,商业事务局确认了男子的身份,昨天在淡马锡林荫道(Temasek Boulevard)逮捕他。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相信是捡到了受害者不慎落在义顺2道一台AXS机器上的信用卡,并用该卡进行未授权交易。

除1000元现金,警方也起获了多件珠宝、电器产品及手表作为证物,这些物品相信是男子用受害者的信用卡购买的。

男子今天将被控上法庭。

警方提醒,任何人一旦不诚实盗用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欺骗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并被罚款。

警方也建议持有信用卡及借记卡(debit card)的公众,一旦卡遗失,应立即拨电联系发卡的银行,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卡片遭滥用,比如通过选择接收一次性验证码(OTP)、选择每一笔交易都通过手机短信接收通知、定期检查银行账单,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银行、不要向陌生人提供信用卡或借记卡信息等。

警方也提醒商家及销售员工,在接受卡片付款时提高警惕,采取正确步骤处理付款,比如核对持卡人姓名及卡片的防伪特征,一旦发现可疑之处,立即通知处理交易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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