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会前经理认罪收贿逾8万

被告黄志明今早正式认罪,承认收贿8万6141元。(海峡时报)
被告黄志明今早正式认罪,承认收贿8万6141元。(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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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收贿的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审讯中途改变主意,今早(3月25日)正式认罪,承认收贿8万6141元,当中包括吃饭挂花费用、买车折扣、以及汇款给情妇的钱。

据之前报道,宏茂桥市镇会总经理兼委员会秘书黄志明(58岁)涉不当交易,2016年11月被革职,去年3月被控。

他原本面对触犯54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指他向两家建筑承包公司及公司董事谢成兰(62岁)和叶丰颖收贿。

黄志明与谢成兰原本不认罪,开审抗辩,但经15天审讯后,黄志明突然表态,基予个人因素以及控方撤销某些指控后,有意认罪。

黄志明与谢成兰以及两家公司今早正式认罪,控方以3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提控两人,其余两项则让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案展周五陈词和求情。

案情显示,黄志明因工作做关系与谢成兰认识,两人会外出吃饭按摩,甚至到挂花场喝酒。黄志明就是在挂花场认识情妇许红梅。

黄志明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间,一共向谢成兰收了至少8万6141元贿金,可大致分5大类,包括娱乐、买车折扣、汇款给情妇的钱、免费使用电话、以及聘请黄志明媳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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