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向ofo发出撤销营业执照意向通知书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宣布向共享脚踏车业者ofo发出撤销营业执照意向通知书。(档案照)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宣布向共享脚踏车业者ofo发出撤销营业执照意向通知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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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宣布向共享脚踏车业者ofo发出撤销营业执照意向通知书,ofo下来有两周的时间提出书面陈情。

陆交局发布文告说,ofo的营业执照已在2月14日被暂时吊销,陆交局当时下令该公司在3月13日前须移除所有停放在公共空间的脚踏车。

ofo过后向陆路交通管理局要求延长期限,陆交局批准将期限延长至3月28日。然而,ofo仍然无法在新期限之前移除所有的脚踏车。

有鉴于此,陆交局今天向ofo发出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ion),表示将撤销它的营业执照,ofo可在接下来14天向当局做书面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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