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李显龙总理说,新加坡非常认真看待我国的国际条约义务, 我国也希望所有同新加坡签订协议的国家也都会全面履行其义务。
李总理今早在泛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简称IPBA) 第29次年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
他说,新加坡是国际法的坚定支持者, 我国认真看待所有国际条约义务,只有在确定能全面履行职务时, 才会与他国签订协议。
“同样的,我们也希望其他国家与我们签订协议后, 也会全面履行职务。”
李总理表示,我国支持通过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和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等机构解决争端, 我国也曾几次把争端送交上述两个法院进行仲裁。
“即使有时候仲裁结果对我国不利, 我们也都会尊重和遵守这个结果。”
此外,我国也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体系的讨论和发展,包括参与《 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的磋商。
联合国大会去年12月通过了上述公约,并决定将之命名为《 新加坡调解公约》(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 这是联合国框架下首个以新加坡为名的公约, 旨在促成国际商业和解协议的执行, 从而促进国际商业发展和跨境贸易。我国将于今年8月7日举行《 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