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逾百万巨款过关未申报 男子被罚1万8000元

该名男子Kamapanis Pornchai总共携带了超过45万4650元新币,却无法交代资金的流动情况。(示意图)
该名男子Kamapanis Pornchai总共携带了超过45万4650元新币,却无法交代资金的流动情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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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早报讯)一名48岁男子屡次携带未申报款项进出我国,总额超过112万4900元,今天被判罚款1万8000元。

警方今晚(5月30日)发文告表示,去年1月11日接到报案,指一名男子携带超过2万元现金,企图从樟宜机场第四搭客大厦离境。

经调查,该名男子Kamapanis Pornchai总共携带了超过45万4650元新币,却无法交代资金的流动情况。他今天被定罪,判罚1万8000元。

根据贪污、贩毒与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携带超过2万元现金出入境。触犯这项法令的人可被判坐牢长达三年或罚款五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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