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车祸判刑提上诉 副校长遭法官斥责浪费时间

被告林顺伟。(档案照)
被告林顺伟。(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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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博理中学副校长停车时不慎直冲花店撞伤3人,不满10天判刑举3点提上诉,法官驳回上诉,当庭斥责:“若无有力证据就别继续绕圈,浪费时间。”

《新明日报》多次报道,52岁博理中学副校长林顺伟(译音)2017年12月9日中午12时34分左右,载女儿到马林台第50A座湿巴刹与熟食中心准备吃午餐,准备停车时被指不小心踩油门,车子失控往前冲,骑上镶边石后撞进一间花店,导致3人受伤。

林顺伟被控上庭后被判坐牢10天,吊销各级驾照30个月,他不满判刑提上诉。

被告代表律师称被告并无疏忽,车祸是个离奇的意外,举出3点辩驳,但都遭法官驳斥。

首先,他称被告驾驶的丰田Corolla汽车曾被汽车制造厂要求回收,但法官指出,辩方必须证明被告的车跟被回收的是同一款,否则不能相提并论,车子早前经检查也证实没有技术问题。

其次,控方指出,一名司机于2017年4月25日在宏茂桥倒车时不慎撞死64岁妻子,仅被判罚款和吊销执照,但法官指出,那名司机撞死的是自己的妻子,伤痛程度不同。

被告也尝试辩称自己没踩油门,但法官指他踩油门长达四五秒时间,应该有足够时间作出反应。

法官当庭斥责辩方,若无有力证据,就不要继续绕圈,浪费时间,最后驳回上诉。由于被告仍是博理中学副校长,需要完成手头上的工作,要求延至6月4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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