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七小时内发生两起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火患,导致一人烧伤送院。
新加坡民防部队发面簿贴文指出,民防部队在昨天(6月8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前往宏茂桥3道第301座组屋一间六楼单位救火。
火患由放置在睡房的个人代步工具电池所引起,民防部队用了两个压缩空气泡沫背包灭火。没有人在这起事故中受伤。
同天傍晚5时35分左右,民防部队前往马林台(Marine Terrace)第52座组屋的一间13楼单位。
该火患则由放置在厨房的个人代步工具引起,住户用数桶水灭火。这名住户被烧伤,并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治疗。
初步调查显示,两起火患都由正在充电的个人代步工具电池所引起。
陆路交通管理局鼓励公众使用符合UL2272标准的电动个人代步工具。公众可上陆交局网站查看有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