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因欠下放贷人超过415万元的款项,74岁名表集团欧佳时创办人曾秀丽的破产上诉被驳回,再度判入穷籍。她表示不会进一步上诉。


高庭前天驳回欧佳时(The Hour Glass)创办人曾秀丽的上诉,她因此无法暂缓合法放贷人SME Care公司执行破产令。放贷人之前向法庭申请让曾秀丽破产,申请在上个月27日通过。


根据之前的报道,曾秀丽是自设公司JASC的董事。2012年7月,她用JASC的两个店铺抵押,再以个人担保贷款50万元,因一再拖欠,利息越滚越大,连本带利至今已超过415万元。


高庭司法委员迪达星吉尔(Dedar Singh Gill)说,法定追债信(statutory demand)合法地发出后,曾秀丽至今没有偿还欠款,也没有提出让人可接受的还债建议,因此助理主簿官批准破产令是完全正确的裁决,驳回上诉。


这不是曾秀丽第一次接到破产令。2016年9月,曾秀丽连本带利拖欠澳新银行(ANZ)900万元,被判入穷籍,三个月后与银行和解,撤销破产令。


下周二,曾秀丽会再度出现在庭上,为藐视法庭罪名上诉。她去年因一再违反裁决,继续发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被判入狱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