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疏漏 涉1240万元

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在批准142次合同变更时存在疏漏。(档案照片)
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在批准142次合同变更时存在疏漏。(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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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由文化、社区及青年部负责的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在批准142次合同变更时存在疏漏,涉及金额为1240万元。

审计署今早发表2018/19财政年度审计长报告,指出这点。

根据报告,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于2015年竣工,批准预算为5. 32亿元。尽管项目由文化、社区及青年部负责,但实际管理的是一家名为NGS的公司。

审计署去年7月开展审计工作,并抽样检查了403次合同变更(contract variations),最终发现有142次合同变更存在疏漏,涉及金额为1240万元。

其中七次是因取得了错误人员的批准,即该人员没有权限批准超出一定数额的合同。另126次则是在工程已开展或完成后的30天至3. 9年内才取得批准,有所延误。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变更后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却未寻求批准。例如,其中17次合同变更,导致成本从127万元提高至267万元, NGS却未就此寻求批准。

审计署也发现,文社青部与NGS所签署的拨款协定(funding agreement)未列明,谁有权批准豁免合同条款。尽管如此,NGS仍单方面豁免了一些合同条款,而这些条款涉及的款额为1300万元。

此外,在另一些事项上,尽管承包商只提供了单一报价,当局也未重新评估报价是否合理。

报告说:“未能正确评估和管理合同变更,可能导致文社青部无法从公共资金中获得最大收益。”

文社青部今早回应审计长报告时说,当局认真看待审计署的调查结果,并同意妥善管理公共资金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将仔细研究这些建议,并采取具体步骤加强我们的政策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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