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洛北致命意外 肇祸电动踏板车不合规

妇女王美英(65岁,包装员)上周六(21日)晚上11时骑着脚踏车回家时,在勿洛北第3街第539座组屋前的人行道上,遭一辆电动踏板车撞至重伤昏迷,随后在25日晚上过世。(受访者提供)
妇女王美英(65岁,包装员)上周六(21日)晚上11时骑着脚踏车回家时,在勿洛北第3街第539座组屋前的人行道上,遭一辆电动踏板车撞至重伤昏迷,随后在25日晚上过世。(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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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陆路交通管理局指,在勿洛北电动踏板车意外肇祸的电动踏板车不合规,而且并未注册,目前该局正与警方调查案件。

妇女王美英(65岁,包装员)上周六(21日)晚上11时骑着脚踏车回家时,在勿洛北第3街第539座组屋前的人行道上,遭一辆电动踏板车撞至重伤昏迷随后在25日晚上过世

根据活跃通勤法令,个人代步工具与电动脚踏车的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可超过70公分,最高时速则不得超过25公里。陆交局今晚发文告指出,事件中的电动踏板车在重量和宽度都超过法令的限制。

根据该法令,在公共走道使用不合规的个人代步工具,最高刑罚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外加或被判三个月监禁。

陆交局也在文告,对王美英过世表示哀悼。

警方目前以鲁莽行事导致他人死亡的罪行调查这起事件。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长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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