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住宅单位遭纵火 男子涉阿窿骚扰被捕

位于西海岸路和宏茂桥5道的两个住宅单位被人纵火。(警方提供)
位于西海岸路和宏茂桥5道的两个住宅单位被人纵火。(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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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西海岸路和宏茂桥两处住宅单位着火,30岁男子涉阿窿骚扰活动,遭警方逮捕。

警方今天(11月7日)傍晚发文告说,他们前天接获两起报案,指位于西海岸路和宏茂桥5道的两个住宅单位被人纵火。

经过调查,刑事侦查局、金文泰及宏茂桥警署警员确认了涉案男子身份,昨日将他逮捕。

男子明天将被控上法庭。一旦阿窿骚扰罪名成立,初犯者将可被判罚款5000至5万元,以及监禁最长五年,外加鞭刑最多六下。重犯者则可被判6000至6万元罚款、两年到九年监禁,以及鞭刑多达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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