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泵井溺毙案 一级准尉判监13个月

一级准尉法立(35岁),早前不承认一项教唆他人鲁莽行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档案照)
一级准尉法立(35岁),早前不承认一项教唆他人鲁莽行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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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民防部队泵井溺毙案,一级准尉被判入狱13个月。

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13日晚上,22岁郭俨进中士在大士景消防局庆祝即将退伍时被整,被推入深达12米的泵井后,不幸溺毙。

其中五名涉案人去年被控上庭,包括一级准尉法立(35岁),他早前不承认一项教唆他人鲁莽行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今午下判时说,被告明知道落井仪式是被禁止的,加上泵井颇深,仍起哄要求郭俨进跳进泵井,也唆使努尔法特瓦(34岁)推郭俨进落井。法官指出,被告扮演主动的始作俑者,作为在场职位最高的人,有失保障下属安危的职责,判他入狱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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