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两月两次同地方违停双黄线 司机罚1600元

被告唐锦英两次违例在双黄线上停车,接到两张罚单。(饶进礼摄)
被告唐锦英两次违例在双黄线上停车,接到两张罚单。(饶进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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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65岁的私召车司机,到女儿的糕点店拿蛋糕,两个月内两次在相同的地方,将汽车违规停在双黄线,在相同的条例下被提控。法官下判时说:“闪电不两次击中同一个地方,被告却在同一处因同个原因收到罚单”,判他共罚款1600元。

被告唐锦英(译音)被指分别于去年10月26日下午3时12分和12月23日下午2时21分,在甘榜峇鲁路(Kampong Bahru Road)的双黄线路段违例停车。

被告不认罪,经过审讯后被判罪成,两项罪状共被罚款1600元。法官批准让他分四次付清款项,每次付400元。被告不满判刑,已提出上诉。

根据判词,被告两次的罚款分别是90元和130元,但他拒绝付款,并三次写信向陆路交通管理局上诉。

法官指出,被告在第二次违例停车前,已收到陆交局拒绝他第一次上诉的通知。这也意味着,他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交通规则,却仍执意违例停车,第二次将车子停在双黄线路段。

根据开罚单的两名停车稽查员说,他们看到被告的车子停在上述路段,无人在车内等待,也没有看到任何人上下车或是搬运东西上下车。另外,车子的引擎和警示灯也都没启动。

其中一名稽查员也提到,店屋后方其实就有停车场供车子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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