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女同学判入改造所 青年遭法官怒斥

借口找铅笔,17岁前学生警察部队男学员,将女同学引诱进女厕隔间非礼。(档案示意图)
借口找铅笔,17岁前学生警察部队男学员,将女同学引诱进女厕隔间非礼。(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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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借口找铅笔,17岁前学生警察部队男学员,将女同学引诱进女厕隔间非礼。法官下判时怒斥被告罪行重须承担责任:“试想若受害者是自己妹妹或女儿,你会有何感想?”

被告面对两项非礼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另一项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认罪后,昨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六个月。

受害者和被告皆17岁,两人同是北部一所中学的毕业生,曾是该校学生警察部队(NPCC)学员。

为保护女同学,法官下令媒体不能报道可能泄露她的身份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与女同学去年8月2日回校训练新学员,结束后被告向女同学谎称有女学员向他借了铅笔未还,要求女同学帮忙找。

两人在课室没寻获铅笔,被告便建议到女厕查看,并趁厕所没人也跟了进去,甚至指引女同学走到最后一个隔间。

两人一踏入隔间后,被告一把锁上门,开始抓女同学胸部,还两次隔着裙子摸对方私处,甚至要求女同学为他口交,遭拒后还询问是否能指侵对方。

女同学反抗不果,所幸一通保安来电“救”了她,让她有机会推开被告,开门逃走。

被告在案发前一个月,在义顺组屋单位非礼同一名女同学。

控方表示,被告两度对同一名女同学下手,如果不是那通电话,女同学可能蒙受更多的伤害,因而吁请法官判被告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时指他在理工学院读书,即将面临考试,加上要照顾单亲妈妈,恳请法官判他缓刑监视。

法官下判时训斥被告理应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家人带来多大的影响,也须负上责任,并问被告“若受害者是你的妹妹或女儿却遭遇这样的事情,你会有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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