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工非礼中风女病人 三司推翻无罪判决

疗养院非礼案“结局”出现逆转,原本脱罪的35岁客工今早被最高法院上诉庭改判罪成。(档案照片)
疗养院非礼案“结局”出现逆转,原本脱罪的35岁客工今早被最高法院上诉庭改判罪成。(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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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非礼案“结局”出现逆转,原本脱罪的35岁客工今早被最高法院上诉庭改判罪成,须坐牢16个月和鞭打三下。三司认为,目击案发经过的女护士没有看错,在受害的中风女病人无法供证的情况下,证人供词足以将客工入罪。

《联合晚报》曾经报道,一名孟加拉籍客工在西部一家疗养院工作时,涉嫌非礼一名55岁的中风妇女。他被指脱掉受害人的裤子和纸尿布,光着臀部骑在她身上不停磨蹭,结果遭巡房的护士撞见和揭发恶行。

由于受害女病人多次中风,导致行动和言语受限,因此无法上庭供证和交代事发经过。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不承认非礼罪,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22个月和打三鞭。他不服所判,上诉至高庭,前年11月获高庭法官裁定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认为,声称目睹被告趴在病人身上的女护士有可能看错,单靠一名证人的说辞就将被告入罪并不妥当。

之后,总检察署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寻求三司阐明,应如何评估案件目击者所给予的证词的分量。三司今早针对控方的申请宣判,表明同意控方的立场,为此推翻先前被告无罪的裁决。

三司指出,高庭法官错误裁定,目击案发经过的护士的证词不可靠,以为她有可能看错;事实上,女护士当时只和病人的床隔着一个半手臂的距离,而且床廉开着,护士也没有理由撒谎。

而且,三司强调,目击者所给予的证词的分量,不应被当做比受害人的证词弱,一切得视案件的情况而定。已婚的被告今早闻判时显得镇定,他即日起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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