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散播猥亵视频 53岁妇骚扰前男友被控

53岁妇女与前男友分手后,称对方散播猥亵视频,还撒谎骗警方,多次通过简讯与社交媒体骚扰他,抵触对方申请的个人保护法令。(取自面簿/档案照)
53岁妇女与前男友分手后,称对方散播猥亵视频,还撒谎骗警方,多次通过简讯与社交媒体骚扰他,抵触对方申请的个人保护法令。(取自面簿/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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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53岁妇女与前男友分手后,称对方散播猥亵视频,还撒谎骗警方,多次通过简讯与社交媒体骚扰他,抵触对方申请的个人保护法令。

被告是53岁的陈江桑珠(洋名Louisa Tan-Kang),她面对11项抵触反骚扰法令的控状。受害人是46岁男子与32岁女子,前者是被告的前男友,而后者则是前男友的现任妻子。被告与前男友在2015通过工作结识,并在一起数月。两人分手后,前男友就持续遭被告骚扰。

从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前男友共报警七次。他在2018年7月17日成功申请到个人保护令,限制被告不可和他做任何接触,也不能在任何平台或社交媒介上刊登或做出任何恐吓性或侮辱性的内容,对他做出骚扰。

即便保护令生效,被告依旧违反,从2018年7月18日至去年5月1日,11次持续通过简讯或社交媒体贴文骚扰前男友与她的妻子。被告所发的内容暗指前男友使用假名在网上散播自己的猥亵照,使前男友感觉受辱。

在法令生效同天,被告晚间发简讯给前男友,简讯指对方“使列祖列宗蒙羞”,也说他将“没有颜面见江东(祖宗)”。

被告还指对方行为不端,在申请个人保护令时向执法人员撒谎。被告也曾指对方做出“禽兽的行为”,对警方撒谎,躲避逮捕。

去年4月29日,被告上网发贴文和五个截图,截图显示一系列由疑似前男友假名发送的猥亵简讯,被告有意暗指是前男友把这些猥亵简讯放上网。

被告昨天(2月5日)一头金发,身穿短裙,浓妆艳抹出庭。代表律师表示个人保护令是受害人报案后自动申请的,被告当时不知道保护令的严重性,她现在深感后悔,也未再发简讯给受害人。最后,法官判她罚款9000元。(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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