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鳄鱼刺猬 青年罚9600元

被告在家饲养的刺猬。 (图/国家公园局提供)
被告在家饲养的刺猬。 (图/国家公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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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青年售卖鳄鱼,遭国家公园局逮捕后,还被发现家中藏有3只刺猬,昨午被判罚款9600元。

被告陈智伟(23岁,译音),面对触犯一项濒危物种(进出口)法令和三项野生和飞禽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去年9月通过Telegram设了一个有关饲养稀奇动物群组,4次出售老鼠、青蛙、刺猬和壁虎。被告也在群组里以1000元售卖马来长吻鳄(false gharial)。一名关爱动物研究协会(ACRES)的志工当卧底,与被告交易,并转账500元订金。被告将钱交给柔佛的供应商,让对方偷运长吻鳄到新加坡。

被告去年12月23日晚上6时,在裕廊西81街第811座组屋底层与卧底交易,遭国家公园局调查人员逮捕。国家公园局人员后来在同月27日,到被告位于裕廊西81街第816座组屋住家内,找到3只刺猬。

被告之后承认,饲养刺猬约一年时间。控方庭上表示,被起获的马来长吻鳄有72公分长,可长到5米长,目前已交由动物园饲养。赢必胜律师事务所的陈俊良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年纪轻,与妻子育有两名年幼孩子。被告已经对动物园和关爱动物研究协会给予3435元的赔偿,他也感到愧疚,希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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