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售猫被举报 称1850元是“领养费”

被告林杰强昨日因无执照售卖猫咪,被判罚款3000元。右图为被告售卖的美国矮种猫,但他却声称自己只是放上网找人来领养。(海峡时报/国家公园局提供)
被告林杰强昨日因无执照售卖猫咪,被判罚款3000元。右图为被告售卖的美国矮种猫,但他却声称自己只是放上网找人来领养。(海峡时报/国家公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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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男子网上售卖美国矮种猫,被举报后竟声称自己是让人领养,买家所付的1850元是“领养费”。

现年31岁的被告林杰强(译音)早前被控一项无执照售卖宠物。他不认罪,经过审讯后被判罪成。

根据法庭文件,一名妇女于2018年3月14日在网购平台上看见被告上载的广告,开价2200元售卖美国矮种猫(munchkin cat)。广告上附有被告的联络号码,妇女便和丈夫商量后联系他,要求上门看猫。

两天后,夫妇俩带着小儿子到被告位于高文一带的私宅会面,双方商讨后以1850元成交,并以现金交易。

夫妇俩把猫咪带去给兽医打针,发现它身上有许多螨虫和猫癣(ringworms),要被告负责医治猫咪的费用,他却不理不睬,之后完全失联,因此向农粮与兽医局(AVA)举报他。

审讯中,被告指自己并非售卖猫咪,而是因为太太和宝宝对猫产生敏感,只好让别人领养。他也声称自己放上的广告并非售卖,没有标价,而是让人领养,希望替猫咪找到好主人。

他声称,夫妇带走猫咪时“硬塞”钱给他,而发现猫咪长有螨虫和猫癣后,跟他索讨1850元,还要他付猫咪的医药费。

基于买家有两人对话的短信为证,加上证据也指一般上领养费用只介于100元到200元之间,因此法官判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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