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控强奸女病人获判脱罪 三司质疑女大生行为

高庭法官早前裁定黄中武(图)强奸罪名不成立。(档案照)
高庭法官早前裁定黄中武(图)强奸罪名不成立。(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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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家庭医生被控强奸女病人获判脱罪,控方昨天(3月26日)提出上诉,要求改判医生强奸罪名成立。上诉庭三司质疑,不曾有性经验的女病人案发后表现冷静,甚至倒回去诊所取药和清洗内裤等行为,让人“感到困扰”。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昨天花了三个多小时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对上诉案做出裁决。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家庭医生黄中武(69岁),被控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组屋的“黄氏西药房”诊所内,强奸当时23岁的女大学生。

面对非礼和强奸两项控状的黄中武不认罪,经审讯后,高庭法官蔡利民接受被告患有勃起功能障碍的说法,裁定他强奸罪名不成立,改判他犯下用手指性侵女生的罪名。被告所面对的另一项非礼罪也同样罪名成立。去年2月,他被判坐牢10年。

控方昨天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黄中武强奸罪名成立。控方指出,审讯期间黄中武一会儿说自己行房能力没问题,一会儿又传召妻子供证称丈夫“像面条”,不可能霸王硬上弓;辩方的立场前后矛盾,妻子的说辞显然是事后想到的,目的是为了让丈夫脱罪。

三司在听控方陈词时,针对女病人的供词提出多项疑问。例如,不曾有性经验的女病人在发现自己被性侵犯后,为何表现得如此冷静,还倒回诊所取药?她为何在事后立即丢弃卫生护垫和清洗内裤,导致这些可证明罪案的“证物”被销毁?三司指出,女病人一些行为让人感到困扰。

另外,黄中武则不服性侵罪成的裁决,坚称自己是用手指为女病人进行体检,并非性侵犯对方,为此也提出上诉。三司认为,控方在进行提控时,不接受被告用手指性侵女病人的可能性,如今也不具有维护被告性侵罪名成立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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