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持械暴打女友 男子监7年鞭22下

被告王耀金多次对女友施暴。(示意图)
被告王耀金多次对女友施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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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女友想一刀两断,莽男称她花心又说谎,将她禁锢在车上暴打15分钟,事后不让她求医。

被告是28岁的王耀金,他共面对25项控状,包括持械伤人、非法禁锢、鲁莽行事、吸毒等罪状。控方以13项提控,其中被告不承认两项毒品相关罪状,早前被判罪成。

昨日(3月31日)被告承认剩余11项控状,其余将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女友在2017年8月1日收到被告的电话,要求在组屋底层见他一面,女友虽百般不愿意,但想和被告彻底结束关系,最终答应。

未料,两人到汤申路上段的酒吧小酌几杯后发生口角,在被告的哄骗下,女友回到被告车上时,被告竟锁门,掏出手电筒往她脸部狠揍。

束手无策的女友用手臂抵挡,期间被告要求查看女友的手机,还称女友联系男性朋友,却对他撒谎。

被告之后称肚子饿,开车到东海岸公园的麦当劳服务站,女友想趁机逃跑,但被告一把抓住女友的头发,将她拽进车里上锁。被告拳打女友的脸部,离开麦当劳,开往附近的车站,并辱骂女友一番,再使用握着手机的右手,暴打她的双眼。

被告也掏出手电筒袭击女友,整个施暴过程长达5分钟,被告才停止暴力,开车回家。

隔日,无论女友如何求饶,被告都禁止她求医,最终在晚上女友才到医院治疗,发现头部有多处伤痕和淤青,另外手臂和背部均有伤势,住院5天。

控方指出被告因嫉妒暴打女友长达20分钟,还使用工具伤害女友,需要遏制这种行为。

代表律师则指出,小两口的感情出问题,女友没骨折,认为被告并不是要打死女友,要求轻判。法官最终判他入狱7年又15个月、鞭打22下,罚款2800元和吊销驾照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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