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53岁男子在病毒阻断措施实行期间非法提供拼车服务,今早(5月28日)被控上国家法院。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陆路交通管理局早前在多个地点展开执法行动,取缔在病毒阻断措施实行期间继续提供拼车服务的人士。一名司机在上个月22日于杨厝港路被发现违反规定;另一名司机则在上个月23日于汉地路(Handy Road)被抄牌。
在汉地路被抄牌的是53岁的黄江发(译音),今早在国家法院被控。他面对三项控状,包括抵触一项公路交通法令、一项汽车法令以及一项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控状指出,他上个月23日早上10时45分左右,开着车子在汉地路,并在没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使用该轿车提供拼车服务。由于是在病毒阻断措施期间,被告也因没有合理理由情况下出门,也触犯了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
被告所触犯的公路交通法令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3000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在没有第三方车险的情况下抵触汽车法令,被告可面对最高1000元罚款,坐牢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至于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违例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的罚款,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早庭上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展期至6月5日让他出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