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箍颈男挥拳殴脸 2男1女夜店打警察

(图一)吴俊峰被判坐牢10个月。(图二)林永宏被判坐牢10个月及罚款2500元。(图三)梁尹婷被指对警员箍颈,还叫其他两人逃跑。(档案照)
(图一)吴俊峰被判坐牢10个月。(图二)林永宏被判坐牢10个月及罚款2500元。(图三)梁尹婷被指对警员箍颈,还叫其他两人逃跑。(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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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两男一女夜店里围殴警员,女子用手臂箍颈,两男挥数拳打警员脸,三人昨天(6月3日)被判坐牢10个月,一人另外罚款2500元。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林永宏(25岁)、吴俊峰(24岁)及梁尹婷(25岁)被逮捕后,各面对一项蓄意伤害警员的罪名。除此之外,林永宏也面对一项辱骂警员的罪名。

他们被指在2017年11月12日凌晨约4时10分,在圣占姆士发电厂的酒廊Club Envy围殴一名叫陈友权的警曹。

三人都不认罪,声称不知道对方是警员。经由审讯后,三人日前被判罪成,昨天回到国家法院针对刑罚陈词。

庭上日前揭露,林永宏案发时先动手打了穿着便衣的警曹,吴俊峰见状后,原本想要将林永宏拉开,却不知何故也打了警曹的脸。后来,警曹要将两人逮捕,梁尹婷突然从他的后面,用手臂箍住他的颈,然后大声对着两名被告喊:“你们快点跑啊!”

主控官表示,三人的罪行非常严重,警员表明身份后,好言劝他们离开夜店,但是林永宏却在大庭广众下殴打警员。

当警员要将他逮捕时,另外两人却出手阻碍警员办案。主控官认为他们三人都该被判入狱13个月,而林永宏因辱骂警员也必须被判罚款。

林永宏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殴打的过程不到一分钟,警员只是鼻青脸肿得到了几天的病假,伤势不严重,应该被判坐牢六个月就好。主控官反驳律师的说法,指被告们挑战警员的权威企图拒捕,还在其他公众的面前公然对警员动手,即便警员伤势轻微也必须严惩。(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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