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公款逾28万 66岁女子被控

66岁前行政经理涉嫌挪用公司公款逾28万,今天被控。(档案示意图)
66岁前行政经理涉嫌挪用公司公款逾28万,今天被控。(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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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一名66岁女子涉嫌在任职行政经理时挪用公司公款逾28万,今天被控。

警方今天(6月5日)发文告说,该女子面对六项失信罪、三项伪造欺诈罪和一项伪造账户罪名。她曾是茶阳(大埔)励志社的一名行政经理,该公司成立于1858年,为本地客家人群体提供福利。

从2013年5月至2018年12月间,该女子挪用公司租金和活动费共计28万7290元。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她伪造银行账单、存款单和支票单据,让公司误以为这笔钱已经打到公司的银行户头。她还进一步伪造收据凭证,制造公司已收到款项的假象。

一旦失信罪成,她将面临最长15年监禁和罚款;伪造欺诈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伪造账户罪名,则面临最长十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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