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一名34岁女子和一名60岁男子涉嫌欺骗新加坡及香港的八家银行向一家公司放贷逾3亿4000万美元(约4亿7435万新元),今天(6月12日)将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发文告说,34岁女子是上述公司的融资经理,60岁男子则是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商业事务局的调查显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两人捏造了销售合约及发票,并提交至八家银行,以获得贷款。
60岁男子将面对58项控状,包括九项共谋欺骗、44项教唆伪造文件欺骗、五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34岁女子则将面对63项控状,包括九项共谋欺骗、49项教唆伪造文件欺骗、五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一旦罪成,每项欺骗罪和教唆伪造文件欺骗罪名可被判最长十年监禁及罚款。在两人触犯的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每项控状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新元,最长十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