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1岁侄女监24年 男子出狱后竟性侵12岁继女

被告在一年内,多次非礼和性侵继女。(档案示范照)
被告在一年内,多次非礼和性侵继女。(档案示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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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强奸11岁侄女被判坐牢24年、打鞭24下后,男子出狱娶妻,竟在一年内又多次非礼和性侵12岁继女。法官指被告是惯犯,认为有必要保护公众利益,今早(6月12日)判他最高20年预防性监禁。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58岁的本地男子,他面对15项包括非礼、性侵和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包括被告的继女和她的好朋友,两人案发时年龄介于12岁至13岁间。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继女和好朋友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之前因强奸当时只有11岁的侄女,在2001年被判坐牢24年鞭打24下。

他在2016年出狱后,在隔年1月4日结婚,与妻子住在中部一带的组屋。被告有一名继女,她原本与生父同住,后来在2017年搬来与被告和妻子住。

被告妻子知道被告过去,但她认为被告已改过自新,因此给予他信任。

继女也与被告保持良好关系,怎知被告在2018年2月至12月间,对继女作出禽兽行为。

被告趁妻子不注意时,假装不小心触碰继女胸部,后来行为变得更加大胆,在2018年9月直接将手伸进继女内裤,用手指非礼继女私处。

不仅如此,继女的好友有时会到被告家做客,被告会假借用电动踏板车载继女好友为由,趁机向她伸出咸猪手,非礼对方胸部和私处。

案件今早下判,据被告的报告显示,他重犯机率高,法官同意控方所说,指被告是惯犯,为保护公众利益,判被告最高20年预防性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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