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烟草产品后天起须使用统一包装

从后天起,所有在我国销售的烟草产品都须使用统一包装,烟盒上的健康警示图像也要放大,以降低烟草产品的吸引力。(档案照)
从后天起,所有在我国销售的烟草产品都须使用统一包装,烟盒上的健康警示图像也要放大,以降低烟草产品的吸引力。(档案照)

字体大小:

(早报讯)从后天(7月1日)起,所有在我国销售的烟草产品都须使用统一包装,烟盒上的健康警示图像也要放大,以降低烟草产品的吸引力。

卫生部今天下午发出文告表示,所有进口到新加坡、出售、提供出售或分销的烟草产品,包括香烟、雪茄、比迪烟(beedies)、红烟(Ang hoon)以及其他自制卷烟等,都须遵守新条例。

卫生部说,这一规定的最终目标,是“阻止不吸烟者开始吸烟,鼓励烟客戒烟,并鼓励新加坡人采取无烟生活方式,最终降低吸烟率”。

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的修正内容早在去年3月在国会通过。卫生部随后推出的《2019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Appearance, Packaging and Labelling)法规,规定烟草产品外包装不能印有任何商标、色彩、品牌图样和促销信息,所有品牌和商品名称的颜色、字体以及印制的位置也必须统一。烟盒上的健康警示图像将放大,从原本占包装的一半面积增至四分之三。

当局已在新条例实施前的三个月实行过渡,即在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帮助烟草生产商、批发商和分销商适应并为新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

任何人(包括供应商和零售商)若违反《2019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外观、包装和标签)》所施加的规定,将面临不超过一万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如属重犯并遭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两万元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