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断期间帮阿窿追债抵债 青年判入改造所

20岁蔡俊勇在阻断措施实施期间为还债当阿窿跑腿,今早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档案照)
20岁蔡俊勇在阻断措施实施期间为还债当阿窿跑腿,今早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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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阻断措施期间帮阿窿追债抵债被捕的20岁青年,称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让他“彻底醒悟”,认清自己的过错,今早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以及从释放日开始吊销持各级驾驶执照资格12个月。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今年20岁的蔡俊勇(译音)于今年5月26日被控八项控状,包括三项触犯放贷人法令罪、两项无照驾驶、两项无汽车保险驾驶,以及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的罪状,指他在今年4月9日凌晨12时至清晨6时之间,无故离开位于勿洛水池路的住所,到荷兰巷追债。

他是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在今年3月向名叫“Jasper”的阿窿借了800元,阿窿不久逼他偿还1200元,他无法偿还,为了抵债,答应帮阿窿当跑腿,向另外八名欠债人追债。被告在4月6日至9日之间犯案,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租车,开车到后港、淡滨尼和荷兰巷一带的组屋追债,用脚踏车锁链将三间组屋的铁门上锁,然后在楼梯口写上了“O$P$”以及欠债人的名字。

他的代表律师曾提到,被告因为在阻断措施期间犯案,引起社会热烈的关注,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让他“彻底醒悟”,认清自己的过错。

来自破碎家庭的被告,14岁被迫自力更生,这事件在社交媒体上曝光后,他的大哥主动联系并表示有意将他带上正途。

经过评估后,主控官指被告适合进入青年改造所,法官最终判他进入青年改造所,并批准被告申请,让他延期至9月15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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