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烧国旗 男子判监16周

被告点燃挂在组屋外的国旗,导致楼下国旗也被烧。(示意图)
被告点燃挂在组屋外的国旗,导致楼下国旗也被烧。(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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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男子酒后烧国旗,昨午被判坐牢16周。

被告是26岁的王永亮,他面对三项恶作剧纵火的控状。案情显示,被告去年8月3日傍晚到实利基路(Selegie Road)一带的酒吧喝酒,隔天清晨5时半才搭私召车回家。

被告上车时已喝醉,并于早上6时至6时15分之间,在兀兰弯一座组屋13楼的走廊上抽烟。他看见走廊挂着一面国旗,于是点了打火机放火烧国旗。

灰烬落下时,烧着了楼下另七面国旗,屋主事后发现国旗被烧毁,于当天中午12时41分报警。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罪行应受谴责,但被告父母在他6岁时离婚,他小时曾被父亲虐待。被告的精神报告也显示,他只要一面对压力,就会将传单等纸张放进香炉里烧,作为纾解压力的途径。律师指被告没案底,已知错,希望法官轻判。

不过,控方表示,被告并没患上纵火癖(pyromania),他当时醉得厉害,醉酒才是主要导因。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16周。(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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