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兀兰一带,七旬德士伯撞倒阿叔,见对方还能站起身,于是离开现场,岂料阿叔最后伤重过世。德士伯被判坐牢2个月,吊销执照6年。
被告是70岁的叶甘宝,他抵触两项控状,控方针对一项刑事法典304A(鲁莽驾驶导致他人身亡)的罪行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死者是63岁的王明德,事发时正在过马路。
这起车祸发生于去年4月4日晚上7时25分左右,地点是兀兰1道和2道的交界处。
根据案情,被告载了客后,行驶到事发交界处,并在红灯前停下车,准备右转。在交通灯转绿,但转弯箭头亮起前,被告却右转进兀兰2道,由于没有查看是否有人在过马路,因此没有看见正要过马路的死者。当时的行人灯显示绿色,死者有通行权,德士右转后,左前侧撞到了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