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凌晨聚集喝酒 一少女未出庭遭发拘捕令

左图:被告阿格利玛今日未出庭,被下发拘捕令。(档案照)中图:被告扎克;右图:被告赛·拉古。(海峡时报)
左图:被告阿格利玛今日未出庭,被下发拘捕令。(档案照)中图:被告扎克;右图:被告赛·拉古。(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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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13人凌晨在组屋健身角落聚集饮酒,其中2人今早分别被判罚款3000元和接受缓刑监禁12个月,一人未到庭应讯,遭发出拘捕令。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今年6月28日凌晨12时50分左右,在庙弯第42座组屋,13人因聚集在组屋附近的健身角落饮酒聊天,惊动警方到场。

其中,年龄介于18岁到33岁的五男五女,因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和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于7月22日被控,其中4名被告日前各被判罚款4000元。

今早3男女被告出庭,分别是赛·拉古(18岁),扎克(20岁)和阿格利玛(19岁)。

法官最终判扎克罚款3000元,并判赛·拉古接受缓刑监视12个月,进行社区服务40个小时,每晚11时至早6时不能出门,母亲也需缴纳5000元担保金。

被告阿格利玛(19岁)今日未出庭,法官下令发出拘捕令。

另3名被告的案件将择日过堂。警方日前表示,剩余还未被控的三人,其中一名14岁少年被给予12个月有条件警告,另外两人因涉及其他案件仍在接受调查。(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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