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弟弟拿到提款卡,姐姐刚好知道提款密码,两人联手七天内偷偷提走阿嫲2万8600元,如豪客般到处挥霍,花到一分不剩。姐弟俩双双被控,18岁的弟弟日前认罪,待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出炉后再下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今年7月起,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满18岁青少年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18岁的弟弟共面对五项控状,主控官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他日前承认的罪行包括两项偷窃罪和一项非礼罪。
案发时,被告和80岁的阿嫲同住。
调查揭露,被告今年3月18日前,在阿嫲的床上看见她的提款卡,于是就顺手牵羊,并告诉他的姐姐(19岁),跟着他也发现姐姐原来知道阿嫲提款卡的密码,两人便决定一起把钱提出来分着用。
短短七天内,两人共提出2万8600元,拿着钱到处挥霍。
警方从他们身上起获多样物件如球鞋、衣服、名牌内衣、化妆品、名牌钱包、iPhone手机和智能手表iWatch等。
两人承认这些物品都是用从阿嫲户头偷来的钱买的。
此外,被告的姐姐还将1013元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头内,再转账给她的母亲,但母亲却不知道那是她偷来的赃款。
阿嫲发现自己的提款卡不翼而飞,也发现钱被提出后,于是报警,但她当时并不知道是孙子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