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认罪时没详读案情 20岁色魔上诉被驳回

被告在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间犯下连串性罪案,他当时介于15至18岁,是一名工艺教育学院的学生。受害女性一共有19人,其中以未成年少女占大多数。(示意图)
被告在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间犯下连串性罪案,他当时介于15至18岁,是一名工艺教育学院的学生。受害女性一共有19人,其中以未成年少女占大多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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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20岁俊俏青年犯下“最恶劣与令人震惊的性罪案之一”,两年多内强奸、性侵与恐吓多达19名少女,被判坐牢22年和打鞭24下。青年今早(11月16日)上诉至最高法院,声称当初认罪时没有读清楚案情,但三司不信,指通译员花了一小时向他读出案情,加上被告英文能力强,不可能无法理解,为此驳回他的上诉,

据早前报道,被告莫哈默安迪一共面对68项控状,当中包括八项强奸、八项肛交性侵的控状,其余控状包括口交性侵、刑事恐吓、侮辱女性尊严、欺骗和偷窃罪等。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间犯下连串性罪案,他当时介于15至18岁,是一名工艺教育学院的学生。受害女性一共有19人,以未成年少女占大多数。

被告今年6月在高庭认罪,法官判他坐牢22年与打鞭24下,并指这是最恶劣与令人震惊的性罪案之一。已在服刑的被告今早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没有请代表律师,他自行进行上诉陈词时指出,自己当初匆忙认罪,根本没有读清楚案情内容,律师也没有与他做充分的沟通。另外,他也觉得现有刑罚太重,希望减刑,但没说明要求减刑多少。

三司指出,在案件过堂之前,被告原本的代表律师有把控方所准备的案情内容给被告看,被告没有提出异议。开庭前,通译员花了一小时向被告读出案情,开庭后,主控官也在庭上把案情读出来,被告若不同意案情的任何一点,他大有机会可提出来,但他没有那么做。

而且,根据三司的观察,被告的英文书写与口语能力都不错,他们相信被告完全理解案情的内容。考虑到被告罪行的严重程度,三司也认为,现有刑罚不算过重,为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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