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约调整框架未生效 政府延长特定合同宽限期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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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政府将针对三种合同延长宽限期,让无法履行合约责任,如按时支付期款的企业,继续免于面对特定的法律行动。

国会已在本月初三读通过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第三次修正)法案为受到抗疫措施影响、营收显著下跌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推出合约调整框架(Re-Align Framework),让这些企业单方面启动重新商讨合同的程序,若商讨后仍无法与对方达成共识,则无须支付提前解约的罚金。

然而,由于这个合约调整框架的生效日期未定,政府决定在现行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下,针对特定合同持续为企业提供援助,直到新框架生效为止。

根据律政部今天(11月16日)发布的文告,政府将针对以下三种合同,延长宽限期:

·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分期付款租购或有条件销售合约(不包含与金融管理局监管的银行或金融公司签定的协议):期限从今年11月19日延至明年1月31日;

·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租赁协议:期限从今年11月19日延至明年1月31日;

·与房地产发展商签定的选购权书及买卖协议:期限从今年12月31日延至明年3月31日。

律政部强调,除了上述合同,其余由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所涵盖的合同,宽限期不变。这包括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以及非住宅物业的租赁和牌照期限。这意味着,在今年11月19日后,这些合同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和一般法律规定,重启或恢复法律和执法行动,即使签约的企业此前曾收到援助通知(Notification for 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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