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涉拥眩晕器及蓄意伤人被捕

宏茂桥警署警员在检查涉案男子随身物品时,发现一把外形像手机的眩晕枪。(图/Unsplash)
宏茂桥警署警员在检查涉案男子随身物品时,发现一把外形像手机的眩晕枪。(图/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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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一名29岁男子因涉嫌拥有眩晕器以及蓄意伤人,被警方逮捕。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文告,警方在11月26日晚上约10时30分接获通报指,一名女受害人在宏茂桥10道一带的住宅单位内,遭一名男子袭击。

初步调查显示,受害人与男子相识。宏茂桥警署警员在检查涉案男子以及他的个人物品时,发现一个外形像手机的眩晕器。警员过后将该把眩晕器带走,并将男子逮捕。

针对这起案件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非法拥有枪械或武器者,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蓄意伤人罪成,则可面对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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