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四成上班族曾遭受职场性骚扰

调查显示,有五分之二的举报案件,加害者最终被调职或解雇;但在五分之一的案件中,尽管有骚扰的证据,但加害者没有遭受任何处罚。(档案示意图)
调查显示,有五分之二的举报案件,加害者最终被调职或解雇;但在五分之一的案件中,尽管有骚扰的证据,但加害者没有遭受任何处罚。(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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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本地首次针对职场性骚扰的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多达四成上班族在过去五年曾在职场遭受性骚扰,但只有三成会正式举报。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与国际市场研究机构益普索(Ipsos)今早(1月14日)发表本地首份针对职场性骚扰的全国性调查。调查显示,那些选择不举报的常见理由包括:想借此忘却这些事件、以为他们遭受的性骚扰行为不够严重,或是认为举报证据不足等。

而在意识到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当中,有一半人最初并不认为自己曾是受害者,直到调查人员描述了特定的性骚扰情形,他们才恍然大悟经历过这样事情。

有五分之二的举报案件,加害者最终被调职或解雇;但在五分之一的案件中,尽管有骚扰的证据,但加害者没有遭受任何处罚。

这项调查在去年11月进行,访问了1000名过去五年有受雇经历的本地公民与永久居民。

最常见的性骚扰行为包括:展示具有性或性别歧视性质的图片、笑话、文字或手势。平均每五个受访者中,就有一人经历过,十分之一的人在七个不同场合经历过。

有的是关于他们外表、身体或性行为的令人反感的言论或问题,还有的是带有性或性别歧视性质的粗俗而令人沮丧的言论、笑话或手势等。加害者通常是办公室的同侪或长辈。

AWARE倡导与研究主管莎莉·辛戈兰(Shailey Hingorani)指出,这份调查明确了本地职场性骚扰是一个普遍且急需处理的问题。

“我们认识到,新加坡在处理性暴力祸害方面领先于许多国家。但是在处理职场性骚扰方面,我们似乎落后于对此有专门立法的国家。”

例如,防止骚扰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没有告知雇主须遵守的预防措施;它也没有教导员工相关的就业权利。此外,关于管理工作场所骚扰的劳资政指导原则没有明确规定雇主有防止工作场所骚扰的法律义务。

AWARE因此建议政府立法禁止职场骚扰,定期开展跨行业的反骚扰培训,并制定通用的投诉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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