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给陆交局人员100元“购买”oBike 大叔行贿罪成

大叔想将oBike脚踏车占为己有,将100元塞给陆交局人员行贿。(档案照)
大叔想将oBike脚踏车占为己有,将100元塞给陆交局人员行贿。(档案照)

字体大小:

(早报讯)大叔想将oBike脚踏车占为己有,将100元塞给陆交局人员,结果被控行贿。大叔不认罪,称只是想“购买”脚车,以为负责回收的陆交局人员只是回收公司的职员。

法官不相信他的说法,今早(1月14日)判他罪成。

被告黄瑞良(译音,58岁)面对一项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指他于2018年12月21日在乌美一带将100元塞给一名陆交局官员,想要促使对方不收走一辆oBike脚踏车。

共享脚车业者oBike在2018年申请清盘后,陆交局派遣人员到全岛各地回收遭遗弃的oBike脚踏车。

庭上揭露,两名陆交局人员在乌美一带发现被告骑的脚踏车是一辆被喷上黑漆的oBike,因此要求被告将脚踏车交出来,让他们回收。

其中一名陆交局人员在审讯中说,被告不肯交出脚踏车,还塞给他100元,说:“这辆脚踏车很好骑,我给你100元没有人会知道。”

陆交局人员说他警告了被告,但被告不肯听劝,一直继续将钱塞给他。另一名陆交局人员因此拿出手机,拍下被告打开钱包的画面。

被告否认陆交局人员的说法,指他没有想要行贿,而纯粹只是想要买下脚踏车,称他以为两人只是回收公司的职员,而不是陆交局人员。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并没有否认有塞钱给两人,但她不相信被告不知道两人是陆交局人员,因此判他罪成。

法官将案件展期至1月29日,控辩双方将针对刑罚陈词。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被告将面对最高10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