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无照提供付款服务 38岁女明被控

38岁本地女子因涉嫌无照提供付款服务,将被控上法庭。(示意照/pixabay)
38岁本地女子因涉嫌无照提供付款服务,将被控上法庭。(示意照/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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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一名38岁本地女子因涉嫌无照提供付款服务,明天(1月19日)将被控上法庭。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文告,调查显示这名女子在去年5月,涉嫌通过自己的银行帐户,13次收取总额超过4000元的欺诈款项,之后汇入另一个本地银行账户。

涉案女子称,她是通过一则网络招聘广告,受雇从事银行转帐工作。她说,在通过自己的银行帐号进行转账后,每天都会获得佣金。警方指出,这些款项的来源已确认与网络欺诈案有关。

该名女子不仅不具备在新加坡提供任意一种付款服务的执照,也不是2019支付服务法令下获豁免的付款服务供应商。

根据2019支付服务法令,不具备执照者若在未获豁免的情况下提供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2万5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求职者警惕那些承诺可以居家办公并轻松赚取诱人薪资的招聘广告;合法的公司不会要求求职者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代为接收资金,因为这些都是骗子惯用的伎俩。为避免涉及洗钱活动,公众应拒绝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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