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屋主侵占国有土地非法扩建 成为首两名罪行下被罚款的人

建筑师陈德雄(左)和谢美宝各承认一项触犯国有土地侵占法令的罪名。(海峡时报)
建筑师陈德雄(左)和谢美宝各承认一项触犯国有土地侵占法令的罪名。(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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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10多年侵占国有土地非法扩建,男女屋主各被判罚款9000元以及3000元,成为首两名在罪名下被判刑的人。

建筑师陈德雄(62岁)和谢美宝(59岁)各承认一项触犯国有土地侵占法令(State Lands Encroachment Act)的罪名。

除此之外,陈德雄也承认一项触犯建筑管制法令的罪名,其余三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两人是惹兰达里查宾(Jalan Tari Zapin)第37号房子的屋主,在2005年12月开始侵占屋子附近144. 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

根据今早(1月21日)公布的判词,两人在2001年就买下了屋子,原本打算送给陈德雄的父母,但陈德雄的父亲在屋子建成之前去世,而陈德雄的母亲自己一个人住又觉得屋子太大,屋子因此多年来空置。

公用事业局(PUB)在2013年9月开始改善并扩充屋子所在住宅区的沟渠,发现屋子部分建在了国有土地上,阻碍沟渠改善工程的进展。

屋子违建的部分包括大门、车道、围墙,以及部分的游泳池。

公用事业局因此连同土地管理局(SLA)在2014年3月要求两屋主将违建的部分拆除,但两屋主直到2019年12月才完成拆除。

法官指出,两屋主虽然花了不少时间拆除违建的部分,阻碍了公用事业局的工程,但是当局最终还是以其他方式完成了工程,住宅区在期间内也没有发生水患,因此认为两人的罪行不至于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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