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一名28岁男子涉嫌在淡滨尼地铁站偷拍裙底,被警方逮捕。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文告,警方去年12月31日下午2时左右接到报案,指一名女受害人在案发地点被人偷拍裙底录像。
经过跟进调查并在闭路电视画面协助下,勿洛警署警员掌握了嫌犯身份,并在星期三(1月20日)将他逮捕。
警方针对上述案件的调查正在进行。初步调查显示,男子也涉嫌其他偷拍裙底案件。
根据《刑事法典》第224章第377BB节,偷窥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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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一名28岁男子涉嫌在淡滨尼地铁站偷拍裙底,被警方逮捕。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文告,警方去年12月31日下午2时左右接到报案,指一名女受害人在案发地点被人偷拍裙底录像。
经过跟进调查并在闭路电视画面协助下,勿洛警署警员掌握了嫌犯身份,并在星期三(1月20日)将他逮捕。
警方针对上述案件的调查正在进行。初步调查显示,男子也涉嫌其他偷拍裙底案件。
根据《刑事法典》第224章第377BB节,偷窥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