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良打伤工人 被判罪成展期下判

黄奕良打伤工人一案,被判罪成,案展2月26日下判。(海峡时报)
黄奕良打伤工人一案,被判罪成,案展2月26日下判。(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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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前艺人黄奕良涉嫌用长柄铁刮刀打伤工人被判罪成,案展2月26日下判。

现年59岁的黄奕良共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罪和一项滋事打架罪。他不认罪,法庭早前针对他蓄意伤人事件进行审讯。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黄奕良被指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布莱德路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的食堂内,用一把长柄铁刮刀打孟加拉籍员工雅希度(Jahidul)的腹部两次,还敲打他的头部一次。

案件经过六天的审讯,控方今天(1月22日)在结案陈词中指黄奕良口供前后不一,时而承认自己打人,时而说是在“打假拳”。黄奕良还称是受害人自己要求他打的,指自己只是要“帮他开窍”。

黄奕良则在坚称自己从头到尾都承认自己动手打受害人,但却说对方并没有受伤,伤势是受害人自己造成的。

法官在听了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后,判他罪名成立。

问及是否愿意将滋事打人罪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黄奕良不承认罪行,称自己是受害者,案展2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择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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