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生性侵13岁少女上诉失败 刑罚加重至坐牢2年9个月

被告在11天内将女生带回家胡搞三次,最后一次还夺走了女生的初夜。(示意照片)
被告在11天内将女生带回家胡搞三次,最后一次还夺走了女生的初夜。(示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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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南大生性侵13岁女学生,原本被判坐牢2年,高庭法官今早推翻国家法院裁决,判他坐牢2年9个月。

高庭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指他身为一个成人,却曾在国家法院通过律师求情时说他被女生“带坏”,企图以人身攻击的方式博取较轻的刑罚,但好在他来到高庭时替换了律师后,不再做出这些指控,否则将面对更高的刑罚。

高庭法官表示,若其他案件中再有被告对受害者做出这种毫无根据的污蔑性的指控,法官应该考虑加重刑罚,绝不能轻饶。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今年26岁的男子面对11项罪名。他去年在国家法院承认三项性侵未成年的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坐牢两年。

他在去年认罪时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学生。

控方及被告都不满裁决上诉,案件交由高庭审理,高庭法官今早做出裁决。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女生来自同一所小学,两人都是小学铜乐队校友,在2017年4月回到小学帮忙时认识。

两人后来开始交往,被告在11天内将女生带回家胡搞三次,最后一次还夺走了女生的初夜。

高庭法官同意主控官的看法,认为被告应该坐牢33个月,指他不但对未成年人士下手,引诱少女发生性关系,犯案时还没有穿戴避孕套,不顾对女生所可能造成的危险。

被告申请展期服刑,高庭法官批准申请,让他在2月22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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