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厢内举行非法公共集会 范国瀚被判罚款8000元

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元。(海峡时报档案照片)
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元。(海峡时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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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三年多前在地铁车厢内举行非法公共集会,公民社会运动人士范国瀚(Jolovan Wham)今午(2月15日)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元。

但是,他选择不缴付其中5500元的罚款,法官因此下令他即日起入狱22天顶替。

范国瀚在开庭前交给媒体的声明中指出,他虽然承认罪行,但仍然不认同我国法律对于和平集会的立场,因此不肯缴付针对非法公共集会及破坏公务罪名的罚款,决定坐牢以表抗议。

范国瀚面对五项罪名,包括举办非法集会、破坏公物以及拒绝配合警方签署笔录的罪名。

他今午承认其中三项罪名,两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范国瀚为了“纪念”1987年的"光谱行动"(Operation Spectrum),邀请另外八人在地铁车厢举行集会。

九人于2017年6月3日下午5时左右,从滨海南码头(Marina South Pier)地铁站乘搭了南北线的地铁。

范国瀚与其他六名集会人士手握书籍,在车厢内并排坐着或站立,并一度都戴上眼罩。另外两人则负责拍照及分发宣传书签给公众。

过程中,范国瀚还在车厢屏窗上张贴两张写着标语的纸张,但在离开之前取下。

后来,范国瀚在接受调查时,拒绝配合警察签署笔录。

另外,范国瀚也在2017年7月13日,召集公众在樟宜监狱中心外为马来西亚籍运毒死囚巴峇加兰(Prabagaran Srivijayan,29岁)提前举行追思会。

巴峇加兰是在2014年被判死刑,于2017年7月14日清晨伏法。

除此之外,范国瀚面对另外两项罪名,指他在前国家法院外以及大巴窑警署前举行非法抗议。

根据早前报道,他相信是为“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主编许渊臣(37岁)和文章作者迪科斯塔(37岁)的诽谤案进行抗议。

针对这两项罪名,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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