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德惠弯杀室友命案续审,辩方指被告并非故意捅伤室友,他只是挥动刀子要教训对方,岂料室友为躲避刀子而不断跑动,过程中意外“中刀”受伤。
《联合晚报》昨天(2月16日)报道,现年51岁的被告莫哈默罗斯利(Mohammad Rosli Abdul Rahim)被控于2017年8月16日凌晨时分,在德惠弯第165A座组屋四楼的一个单位内,谋杀35岁的室友莫哈默罗斯兰(Mohammad Roslan Zaini),案件本周在高庭开审。
根据控方立场,案发时,同租一个组屋单位的两人因为租金和水电费的事情吵架,被告冲入厨房找出刀子攻击室友,刀子刺伤心脏夺命。
昨午,控方传召资深法医刘光发供证。刘光发指出,死者胸口上的刀伤深度介于11至13公分,是致命伤势;胸口一带也有其他小伤痕,相信是因为被告当时挥刀的力度很大,导致刀子卡在胸骨上,他用力拔出刀子时所致。
辩方律师盘问法医时则称,根据被告的说法,他无意杀害室友,他当时只是挥动刀子,想要教训对方,而非持刀捅向室友的致命部位。不过,室友为躲避刀子而不断乱动,过程中意外被刀子砍伤。但法医对此驳斥,从死者的伤势来看,不像是意外造成的,持刀者应该是蓄意伤人。
查案人员今早也在庭上供称,指案发组屋的电眼画面揭露,死者中刀后跑下楼梯,现场走廊、墙壁等都留下死者的血迹。案件续审中。若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