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找朋友载16只猫到榜鹅组屋“放生” 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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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声称无法再饲养家中16只猫,35岁女子找来朋友帮忙,将16只猫带出去“放生”,爱猫人士发现遭遗弃的猫,愤而向当局举报,女子也因此惹上官司。

这名女子是哈扎尔,她总共面对16项触犯动物和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的罪名,主控官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她昨日(2月17日)认罪,被判罚款4000元,12个月内不准饲养任何宠物。

2019年3月1日早上8时26分,国家公园局接获公众的通报,指在榜鹅一带苏芒巷(Sumang Lane)第222A座组屋附近发现16只遭人遗弃的猫。

当局立即着手调查,发现案发前一天被告因为无法照顾家中饲养的16只猫,找来共犯海迪哈(33岁)帮她把猫带出去“放生”。

海迪哈答应被告的请求,于案发当天凌晨1时许到被告位于榜鹅苏芒径(Sumang Walk)第326C座组屋的住家,用五个大笼子把16只猫搬上他借来的罗厘,载到苏芒巷第222A座组屋丢弃。

主控官庭上说,饲养宠物者应该知道,遭遗弃的宠物无法在野生中生存,无论任何人都没有遗弃宠物的理由,饲养宠物是一辈子的事。

国家公园局动物与兽医事务组社区动物管理高级署长郭瑞菁受询时说,当局不会容忍任何抛弃宠物的行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一被告海迪哈料将于下个月10日出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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