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逾4万教材费 中学女主任判监18个月

被告玛丝琳达。(档案照)
被告玛丝琳达。(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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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中学英文部主任涉一年内私吞学生课堂材料费,失信超过4万元,今早被判坐牢18个月,表示有意上诉。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46岁妇女玛丝琳达,案发时是兀兰一带林景中学的英文部主任,自2017年起就被停职。

被告面对两项失信控状,但她不认罪,经由审讯后日前被判罪成。

控状显示,被告在2016年1月至12月31日间,及2017年1月1日至4月7日间,涉失信4万零636元。她被指为购买英文课需要的课堂材料,向中一至中五的学生收取更高的收费。

被告身为英文部主任,职责包括带领英文部门替学生计划课程及选取课堂材料。她收取费用后,会交给学校贩卖部,以印刷材料。

日前在审讯过程中揭露,一名低年级的英文科目主任向贩卖部老板娘查询是否已收到钱时,老板娘给对方看发票,才发现数额与向学生收取的相差甚远。

科目主任察觉事有蹊跷,便通知校长。校长在2017年4月7日向教育部的纪律单位举报被告。

法官今早下判,原本判被告监禁24个月,但考虑到整体刑罚过重,最后判她监禁18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庭上表示被告有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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