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友找情敌单挑 青年“助阵”变砍人

大批警员在组屋附近展开调查。(档案照)
大批警员在组屋附近展开调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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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大巴窑血案,18岁青年为友壮胆,“助阵”砍人,昨日(3月8日)认罪。

被告是18岁的本地男子,他昨日承认使用武器蓄意伤人罪,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和攻击性武器法令和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

这起蓄意伤人事件发生在去年5月27日,地点是大巴窑1巷第106座组屋楼下。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20岁的受害者相信是应约与女友的前男友扎米尔(21岁)摊牌,岂料对方带了三名同伙前来砍人,伤者的头部与手臂受多处刀伤,全身浴血逃回家。被告是同伙之一。

根据案情,被告邀请包括扎米尔在内的两名友人来家里吃饭,扎米尔表示他有一把爪刀,想要去大巴窑找受害者单挑,希望另两人前往“助阵”,并安排友人阿坦(30岁)载他们三人到案发地点与受害者见面。

案发当天,受害者于下午5时45分抵达组屋楼下,扎米尔挑衅受害者打一架,受害者提出到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食物和饮料,坐下来好好交谈。

扎米尔同意后和受害者沿着第106座组屋附近的走廊走着,下午5时59分左右,扎米尔取出爪刀多次砍伤受害者的头和手,导致他流血,还踢了他几脚。阿坦赶到现场,也踢了受害者几次。

被告和另一名同伙则在附近观察情况,四人随后立即逃走。

受害者同日在陈笃生医院接受治疗,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左臂、手部及拇指都各有约4公分割伤,头皮、前额和右上臂伤口需缝合。

他在全麻醉下进行左前臂、左手、右手拇指和右手食指伤口清创手术,事后也需夹板固定受伤的手腕四周。

被告求情时表示,在还押的五个月里他有所反省,也很后悔。

法官下令提交缓刑监视和青年改造所报告,案展至本月29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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